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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展厅设计中颠覆传统的几种空间表现手法

2017-12-19 07:34:32
      在展厅设计中需要创意的理念,有了好的理念还需有适当的手段将其表现出来。创意不是批量生产的产品,每个创意都是新的,因而对于设计师来说,每次创意现场的实施过程都是一次全新的体验,而且创意从头脑到设计图纸,再到空间实体的过程中有诸多不确定的因素,这就需要设计师具备现场适应能力,即所谓“不到现场成不了好的设计师”。并且,有的空间创意不是作为理念独立存在的,设计师的灵感来源于表现手法本身,比如利用视错觉所作的创意。
      在实际操作中,同一创意不一定只用一种方法表现,但为了方便研究,下面将结合具体的实例对展厅设计中的空间表现手法进行两种归类分析。
     1、  抽象简化
      有些概念转化为视觉形象时会很复杂、琐碎,不利于快速传达,有时还会破坏空间的整体效果。如果把这样的形象进行抽象的简化,用象征性图式、符号、色彩等来表现,会有很好的效果。这包括用平面化的形象代替立体形象、用抽象的局部代表整体、用特定的颜色暗喻某种事物。将具体的形象抽象地简化出来,不仅能为空间增添特别的意味,而且还便于施工、降低成本甚至一些根本无法现场制作的形象也可以用抽象化的方式表现出来。
      2、  运用视错觉
      视错觉是视觉形态受光、形、色、位置等视知觉因素的干扰,在头脑中所产生的错误感觉,也就是说主观判断的意象与客观实在的物象之间存在着不一致的现象。由于错视使人对空间的判断出现了失误,促成了一个出乎意料的,亦幻亦真的视觉空间。
      视觉的恒常性是视错觉的主要诱因:一方面,在日常视线中,我们的眼和眼神经系统已经形成了“尺寸一致性”的模式,即使图像已经缩小,我们的大脑中依然保持同样的尺寸,这会引起对距离的错误判断;二是色彩的恒常性,如看到色深的物体会认为它重,色浅的就很轻,认为不同光线下的红苹果是一样的红色。这时不是眼在看东西而是脑在看,不是眼睛看到,而是心在读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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